江西2020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新消息
2020/7/17 10:03:17 来源:互联网
根据国家规定,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要求,企业退休人员调增的基本养老金(含从2020年1月起补发的资金,下同),要确保在7月底前发放到位;已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增的基本养老金,也要确保在7月底前基本发放到位,最迟8月底前所有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包括未参保暂由单位调整和发放的)调整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
例1:退休人员王某
1、缴费年限30年,2019年底已满70周岁,现基本养老金3200元。
2、按照规定,此次定额调整增加36元,挂钩调整增加95.2元(30年*2元/年=60元,3200元*1.1%=35.2元),高龄倾斜增加30元,共计增加161.2元,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为3361.2元。
例2:退休人员张某
1、原按年龄一次性缴费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2019年底已满80周岁,现基本养老金1700元。
2、按照规定,此次定额调整增加36元,挂钩调整增加48.7元(15年*2元/年=30元,1700元*1.1%=18.7元),高龄倾斜增加40元,共计增加124.7元,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为1824.7元。
例3:退休人员康某
1、2019年底已满70周岁,缴费年限35年,现基本养老金4000元。
2、按照规定,此次定额调整增加36元,挂钩调整增加114元(35年*2元/年=70元,4000元*1.1%=44元),高龄倾斜增加30元,共计增加180元,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为4180元。
(责任编辑:梦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