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高股份:关于“永高转债”赎回实施的第十一次公告
一、赎回情况概述
1、触发赎回情形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1月7日向公司出具的《关于核准永高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号),公司于2020年3月11日公开发行了7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7亿元,期限六年。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深证上[2020]257号”文同意,“永高转债”于2020年4月10日起在为深交所挂牌交易,并于2020年9月17日进行转股期,转股起止日为2020年9月17日至2026年3月10日。
根据《永高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永高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6.30/元;因公司实施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于2020年6月4日起“永高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6.30元/股调整为6.16元/股。
公司A股股票(股票简称:永高股份;股票代码:002641)自2020年9月17日至2020年10月27日的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永高转债”当期转股价格6.16元/股的130%元/股(即为8.01元/股),已经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2、赎回条款
《募集说明书》中对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在转股期内,当下述任意一种情形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以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
(2)当本次发行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赎回实施安排
1、赎回价格及其确定依据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的约定,赎回价格为100.21元/张(含息税)。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为当期应计利息;
B: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100元/张;
i: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0.30%;
(责任编辑:梦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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