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东方盛虹净利大幅预降 10亿业绩承诺缺口咋办?
当下,东方盛虹“押注”于在建项目。公司称, 2021年公司再生纤维等差别化功能性长丝、年产240万吨PTA二期等项目将逐步投产,尤其随着盛虹炼化(连云港)有限公司1600万吨炼化一体化项目建成并投料试车,“公司将形成“原油炼化-PX/乙二醇-PTA-聚酯-化纤”全产业链一体化经营的经营格局,增强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然而,该公司的在建项目能否顺利进行,还要看其新一轮融资结果。根据公司2020年7月27日披露的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公司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50亿元,主要用于盛虹炼化(连云港)有限公司1600万吨炼化一体化项目及偿还银行贷款。
在最近一次对公司债券审核反馈意见中,证监会特别关注到公司业绩下滑、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等问题。
反馈意见提出疑问:“说明能否满足‘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 6%’的发行条件,是否构成本次发行障碍;本次发行是否存在发行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降百分之五十以上的情形,是否构成本次发行障碍?”
对此,东方盛虹回复称,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从2020年4月开始逐步企稳回升,高成本库存已基本消耗完毕,原材料价格未来进一步大幅下跌的空间有限,因此原材料价格快速下跌因素的影响也已经基本消除。“因此公司2021年预计不会出现全年营业利润较2020年下降百分之五十的情况,不会构成本次发行障碍。”
此外,东方盛虹指出,截至2021年1月回复报告出具日,公司实际控制人缪汉根、朱红梅夫妇合计控制上市公司64.20%股权,按照《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中标的资产受疫情影响相关问题》精神及《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的约定,即便进行业绩补偿,实际控制人控制公司的股权比例仍保持在50%以上,不会对公司股权稳定性产生重大影响。
(责任编辑:梦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