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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之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第三次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2020/11/11 14:12:29   来源:互联网
    

  2、2019年度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352,852.61万元,同比增长27.5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6,811.54万元,同比增长25.8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6,800.59万元,同比增长29.45%。2020年1-6月,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210,882.79万元,同比增长29.2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1,118.32万元,同比增长57.03%;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9,725.93万元,同比增长34.42%。发行人预计2020年1-9月营业收入为317,398.57万元,同比增长26.77%;预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7,212.45万元,同比增长34.60%;预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5,820.45万元,同比增长22.23%(上述数据不构成盈利预测)。

  未来若出现药品价格调整、市场竞争加剧、消费者购药习惯改变、疫情等因素导致市场需求减少等情形,则公司将面临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发行人业绩波动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报价。

  3、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及中止发行等环节发生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2)本次发行价格为72.89元/股。投资者按此价格在2020年11月19日(T日)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申购,网上申购时间为9:30-11:30,13:00-15:00。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购。

  (4)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2020年11月23日(T+2日)公告的《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0年11月23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红塔证券包销。

  (5)当出现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6)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4、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5、拟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须认真阅读2020年10月27日刊登于四大证券公司上的《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及登载于上交所网站的招股说明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6、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自本次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流通。请投资者务必注意由于上市首日股票流通量增加导致的投资风险。

  7、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后跌破发行价的风险。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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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梦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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