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银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第二次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2019年扣非T-4日前20个交易对应的静态市
公司代码公司名称(后元E/股PS)日均(价含(当元日/)股)盈率(倍)
601838成都银行1.536311.247.32
601997贵阳银行1.79578.224.58
002936郑州银行0.43563.999.16
601577长沙银行1.48609.796.59
600928西安银行0.59985.759.59
平均7.45
重庆银行8.97
数据来源:Wind,数据截至2020年12月25日(T-4日)。
注1:市盈率计算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2:2019年扣非后EPS=2019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T-4日总股本。
本次发行价格10.83元/股对应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摊薄后市盈率高于可比上市公司2019年静态市盈率均值,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存在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盈率回归,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6、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下投资者报价情况详见2020年12月30日刊登于四大证券公司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结果及推迟发行公告》。
7、本次发行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投资者基于真实认购意图报价,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和市场环境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投资者若不认可本次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8、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了解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
9、根据10.83元/股的发行价格和34,745.0534万股的新股发行数量计算,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376,288.93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760.07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370,528.86万元。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资产规模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10、网下和网上投资者在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发行申购,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所有参与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单个投资者只能使用一个合格账户进行申购,任何与上述规定相违背的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网上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11、投资者获得配售后,应当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12、本次发行结束后,需经上交所批准后,方能在上交所公开挂牌交易。如果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
13、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坚持价值投资理念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我们希望认可发行人的投资价值并希望分享发行人成长成果的投资者参与申购。
14、本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并不保证揭示本次发行的全部投资风险,建议投资者充分深入了解证券市场的特点及蕴含的各项风险,理性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并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投资经验独立做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决定。
15、请投资者务必关注投资风险,本次发行中,当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初步询价结束后,参与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数量不足10家或剔除不低于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0%的最高报价后,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数量不足10家;
(2)初步询价结束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数量不足网下初始发行数量或剔除不低于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0%的最高报价后,剩余拟申购数量不足网下初始发行数量;
(3)网下申购后,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实际申购总量不足网下初始发行数量,或当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小于回拨前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且网上认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仍未能足额认购的;
(4)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就确定发行价格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5)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
(6)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7)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在第一时间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待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后并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可择机重新启动发行。
发行人: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月6日
(责任编辑:梦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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