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电:关于公司公开摘牌收购三门核电有限公司5%股权和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4%股权的进展公告
8.产权交接事项
本合同的产权交易基准日为2020年12月31日,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配合,于合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产权持有主体的权利交接,并在获得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20个工作日内,配合标的企业办理产权交易标的的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产权交易涉及需向有关部门备案或审批的,甲、乙双方应共同履行向有关部门申报的义务。
自评估基准日至产权持有主体完成权利交接期间,与产权交易标的相关的盈利或亏损由乙方享有和承担,甲方对本合同项下的产权交易标的、股东权益及标的企业资产负有善良管理的义务。
9.基准日前未缴足资本金的处理
截至评估基准日,甲方对三门核电的认缴注册资本尚有60,337,000元人民币未缴足,未缴足部分的出资义务由乙方承担。
10.产权交易的税赋和费用
产权交易中涉及的税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
本合同项下产权交易标的在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产权交易费用,依照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11.违约责任
本合同任何一方若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和承诺,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若违约方的行为对产权交易标的或标的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致使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12.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及产权交易中的行为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甲、乙双方之间发生争议的,可以协商解决,也可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申请调解,或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13.生效条件
除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报审批机构批准后生效的情形以外,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辽宁核电4%股权产权交易合同
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甲方(转让方):中核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1.产权交易标的
本合同标的为甲方所持有的辽宁核电4%股权,产权交易标的价值为人民币110,428,192元。
2.产权交易的方式
本合同项下产权交易于2020年12月29日至2021年01月26日,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挂牌期间征集到乙方一个意向受让方,按照产权交易规则确定乙方为产权交易标的受让方,乙方同意依法受让本合同项下产权交易标的。
3.价款
交易价款为人民币110,428,192元。
4.支付方式
乙方已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保证金计人民币30,000,000元,在本合同生效后直接转为本次产权交易部分价款。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余的产权交易价款人民币80,428,192元一次性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5.产权交易涉及的职工安置
本次产权交易不涉及职工安置。
6.产权交易涉及的债权、债务的承继和清偿办法
乙方受让产权交易标的后,标的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仍由本次产权交易后的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
7.产权交易涉及的资产处理
本项目不涉及此条款。
8.产权交接事项
本合同的产权交易基准日为2020年12月31日,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配合,于合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产权持有主体的权利交接,并在获得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20个工作日内,配合标的企业办理产权交易标的的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产权交易涉及需向有关部门备案或审批的,甲、乙双方应共同履行向有关部门申报的义务。
自评估基准日至产权持有主体完成权利交接期间,与产权交易标的相关的盈利或亏损由乙方享有和承担,甲方对本合同项下的产权交易标的、股东权益及标的企业资产负有善良管理的义务。
9.产权交易的税赋和费用
产权交易中涉及的税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
本合同项下产权交易标的在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产权交易费用,依照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10.违约责任
本合同任何一方若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和承诺,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若违约方的行为对产权交易标的或标的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致使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11.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及产权交易中的行为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甲、乙双方之间发生争议的,可以协商解决,也可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申请调解,或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12.生效条件
除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报审批机构批准后生效的情形以外,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变更登记,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三门核电56%股权,将持有辽宁核电54%股权。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核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的三门核电5%股权产权交易合同。
2.公司与中核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的辽宁核电4%股权产权交易合同。
特此公告。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4日
(责任编辑:梦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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