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五险一金缴费标准 五险一金缴费工资申报什么时候开始
6月19日,北京即日起至7月25日可进行“五险一金”缴费工资申报。今年,各项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与住房公积金(以下简称“五险一金”)的缴费工资将合并申报,并可直接网上提交。
两种申报方式可供用人单位选择
用人单位可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申报“五险一金”缴费工资,网上提交,即时生效,无需提供纸介材料。社会保险费的申报结果可随时查询。以托收方式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可于本单位7月份托收日后、非托收方式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可于7月25日后查询公积金调整结果,如果发现调整不成功的,用人单位可再次申报。
此外,用人单位也可以使用“北京市社会保险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企业版”)软件申报保险缴费工资。通过企业版申报保险缴费工资的,需打印《北京市2020年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汇总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并签字后,用人单位和社保经(代)办机构各留存一份。但使用“企业版”只能申报保险的缴费工资,住房公积金缴费工资还需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或在住房公积金柜台单独申报。单独申报的,以单独申报的基数为准。具体事项可拨打住房公积金业务咨询电话010-12329。
已参加北京市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需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申报2020年度“五险一金”及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工资,无需再提供纸介材料。另外,也可通过“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单机版”申报,申报时需打印《北京市2020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汇总表》一式两份,加盖主管部门印章后,用人单位和社保经办机构各留存一份。如果机关事业单位通过“单机版”申报,则住房公积金缴费工资还需单独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另行申报。
根据《关于降低北京市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规定,在市、区两级人力资源公共服务等经(代)办机构以个人身份存档,且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以及在各街道(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原社保所)缴纳社会保险的个人,也须自即日起到7月25日期间,到市、区两级人力资源公共服务等经(代)办机构或街道(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原社保所)办理申报2020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缴费基数可以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下限和上限之间自由选择。未按期办理申报手续的,其2020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将依据本人上一年度的缴费基数确定,低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下限的,以下限作为缴费基数。
(责任编辑:梦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