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落户政策2020新消息 海南全面放开落户限制
海南放开落户限制 吸引留住高校毕业生!6月19日,省人社厅、省委人才发展局等多部门联合印发《吸引留住高校毕业生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以吸引留住更多高校毕业生在海南就业创业,培养储备更多适应自贸港建设的人才。
《政策措施》主要提出了以下几点:
1、对高校毕业生,海南省将会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并且允许离校三年以内的全日制本科学历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在海南省先落户、后就业(三沙市除外),并且享受相应的引进人才落户待遇;
2、放宽集体户的条件限制,人才孵化器、创业园区、众创空间、人才公寓、总部企业等设立单位集体户,放宽社区集体户,公共集体户的条件限制;
3、本省户籍高校毕业生和本省高校省外户籍毕业生同等享受引进人才落户待遇外,省外户籍的高校毕业生在落户时可以选择投靠亲属或集体户落户。
为了更好地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安居保障,海南省也提出按照相应的标准对其提供住房租赁补贴或购房补贴。2018年5月13日后新引进的全日制50岁以下博士毕业生、40岁以下硕士毕业生、35岁以下本科毕业生都可凭在海南省就业、创业的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住房租赁补贴或购房补贴。
住房租赁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36个月,每季度集中受理和发放一次,具体标准为博士3000元/月、硕士2000元/月、本科1500元/月。
购房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3年,每年集中受理和发放一次,具体标准为:博士3.6万元/年、硕士2.4万元/年、本科1.8万元/年。
值得注意的是:已经领取购房补贴的,不再发放住房租赁补贴。领取购房补贴前,已领取住房租赁补贴的,应当扣除已领取的住房租赁补贴。
自全国多个大、中城市先后出台人才引进政策以来,各地纷纷加码“抢人大战”,山东、四川、天津、杭州、苏州、南昌等等多个省市都进一步放宽对各类人才的落户限制,多个城市落户标准接近“零门槛”。
(责任编辑:梦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