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各地区养老金上调新标准 多地养老金上调新规定
2020/6/15 16:41:00 来源:互联网
2020年各地区养老金上调标准规定:
深圳: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广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印发,说明居保政策将年缴费档次由十档调整为九档,对按时缴费的参保人,政府在个人缴费的基础上加以补贴。其中,个人最低缴费180元,补贴30元;个人最高缴费4800元的,补贴150元。困难群体政府代缴标准至180元
江苏海门:对连续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参保人,每多缴1年,每月加发2%的基础养老金。
四川绵阳:最低缴费档次上调至200元,并增加每人每年4000元的最高缴费档次。
安徽六安:基础养老金提高至每人每月115元。
上海:城乡居保人员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90元,在增加养老金的基础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100元。
广东: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参保人,每超过1年每月加发不少于3元基础养老金。
西藏:65岁至69岁间的参保人员,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10元;70周岁及以上的参保人员,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20元。
辽宁省:把贫困人员全部按规定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年满60周岁的贫困人员未享受国家规定养老保险待遇的,全部按规定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为符合条件的参保贫困人员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在2020年6月底前,全省实现低保、特困人员政府代缴率和待遇发放率100%。
贵州:60周岁以上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并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
陕西:60周岁以上贫困人员全部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从省级层面来看,今年北京、上海、广东、浙江、陕西、天津、重庆、安徽、江苏、西藏、内蒙古等省区市调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政策。
(责任编辑:梦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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