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容冷链:关于“海容转债”赎回的首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187证券简称:海容冷链公告编号:2021-010
债券代码:113590债券简称:海容转债
转股代码:191590转股简称:海容转股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容转债”赎回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赎回登记日:2021年3月5日。
赎回价格:100.276元/张。
赎回款发放日:2021年3月8日。
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起(即2021年3月8日),“海容转债”将停止交易和转股;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海容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本次可转债赎回价格为100.276元/张,可能与“海容转债”的市场价格存在较大差异,提前赎回可能导致投资损失。
如投资者持有的“海容转债”存在质押或被冻结情形的,建议提前解除质押和冻结,以免出现无法交易被强制赎回的情形。如果投资者在2021年3月5日收市时仍持有“海容转债”,可能会面临损失,敬请注意投资风险。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股票自2021年1月4日至2021年1月22日连续15个交易日内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海容转债”当期转股价格(36.39元/股)的130%(47.31元/股),根据《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可转债的赎回条款。本公司于2021年1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海容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本公司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海容转债”全部赎回。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条款,就赎回有关事项向全体“海容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赎回条款
(一)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110%(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本次可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
(一)赎回条件成就的情况
公司股票自2021年1月4日至2021年1月22日连续15个交易日内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海容转债”当期转股价格(36.39元/股)的130%(47.31元/股),已满足可转债的赎回条款。
(责任编辑:梦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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